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召开职代会构建和谐幸福公交
2022-03-14 10:46:26 来源:信息审核
为保持公司劳动关系和谐稳定,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,3月10日至3月13日,公司按照市总工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,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。
前期,为保证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,公司成立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组织协商工作,工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、民主推荐,职代会确定产生了5名职工协商代表。职工方于3月1日向企业方发出要约,企业方于3月4日应约,经协商一致于3月10日进行工资协商。企业方按照要求推选5名代表做为行政方代表。协商前,职工方集中学习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、《集体合同规定》、《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,征求意见,确定重点协商问题。协商中,双方代表通过沟通、协商、审议了《2022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(草案),确定了2022年工资增长幅度。
随后,公司工会召开九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,最终以73票赞成一致通过《2022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(草案)、《2022年提高“五个打造”考核奖励标准的方案》(草案)和《泰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实施方案》(草案),使职工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,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互利互赢。会后,工会将与公司正式签订《2022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和《泰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实施方案》,一起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。